1.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宣传国家负责残疾人事业的方针、
政策;
2.负责为残疾人提供特需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的协调工作;
3.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
4.指导残疾人文化、体育等机构的业务工作。
(联系电话: 0532 - 86875112转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