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残联共有残疾人 917 名,为更好的服务于残疾人,街道残联做足工作,先后被评为 2003 年 -2004 年青岛市残联系统先进集体, 2003 年被司法部评为“残疾人维权示范岗”、 2005 年被区残联评为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
建立健全了各级残联组织, 薛家岛街道残联 自 2005 年起 开展了街道和社区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活动,逐步 建成了街道、社区残疾人组织网络,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得到了区残联的充分肯定。
街道办事处根据人员的调整,召开了残疾人代表大会,选举出了街道残联主席、副主席、理事长,在各社区成立了社区残疾人协会,推荐社区两委成员担任协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配备了专职残疾人干事,建立健全了街道残联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档案,加大投入资金近 2 万元,完善了街道残联、社区残疾人协会档案,把社区内的残疾人名单、活动、维权、信访等事宜记录在册,装盒存档,放入专柜,方便管理。档案由专职干事保管,并注意收集材料,不断的完善档案。制作了街道残联组织网络图、街道残联工作制度牌,多次派残联协管员到社区中进行监督、指导,使社区残疾人协会健全完善,把街道残联、社区残疾人工作做到了实处。
结合残疾人协管员力量,不断地把我街道残联工作做到实处。将残疾人协管员根据其家庭住址进行划片分社区管理,每位协管员包 3-4 各社区,把所包社区内的残疾人基本情况熟悉掌握。将每周三定为残疾人协管员开会汇报工作时间,将上一周的工作情况做一简单汇报。由街道残联理事长、专职干事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布置本周工作重点。残疾人协管员在残联工作调查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方便了街道残联工作的开展,如遇到紧急调查时,向残疾人协管员询问,都能够得到及时地答复,更有效快捷的保证了残疾人工作的及时完成。
意见与反馈
兰东社区。
共有 364 户, 992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878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267 元。
残疾人数 20 人,其中肢体残疾 9 人、聋哑残疾 2 人、综合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3 人、智力残疾 3 人、精神残疾 2 人。占总人口的 2%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4 人。
薛家岛一社区。
共有 455 户, 1462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915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346 元。
残疾人数 33 人,其中肢体残疾 23 人、听力残疾 2 人、聋哑残疾 1 人、综合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3 人、智力残疾 2 人、精神残疾 1 人。占总人口的 2%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9 人。
薛家岛三社区。
共有 380 户, 1200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1100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492 元。
残疾人数 33 人,其中肢体残疾 20 人、听力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5 人、智力残疾 6 人、精神残疾 1 人。占总人口的 2%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20 人、城镇低保 1 人。
薛家岛四社区。
共有 487 户, 1401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723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380 元。
残疾人数 37 人,其中肢体残疾 31 人、听力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1 人、智力残疾 4 人。占总人口的 2.64%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7 人、城镇低保 1 人。
薛家岛五社区。
共有 362 户, 1100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628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500 元。
残疾人数 35 人,其中肢体残疾 18 人、听力残疾 7 人、聋哑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5 人、智力残疾 3 人、精神残疾 1 人。占总人口的 3%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9 人、城镇低保 1 人。
薛家岛六社区。
共有 603 户, 1789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1280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501 元。
残疾人数 58 人,其中肢体残疾 41 人、听力残疾 1 人、聋哑残疾 3 人、综合残疾 2 人、视力残疾 4 人、智力残疾 7 人。占总人口的 3%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12 人、城镇低保 2 人。
辛岛社区。
共有 589 户, 1938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321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255 元。
残疾人数 62 人,其中肢体残疾 38 人、听力残疾 9 人、聋哑残疾 3 人、视力残疾 6 人、智力残疾 4 人、精神残疾 2 人。占总人口的 3.24%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8 人、城镇低保 2 人。
东山社区。
共有 119 户, 423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289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210 元。
残疾人数 9 人,其中肢体残疾 9 人。占总人口的 2% 。
安子社区。
共有 138 户, 422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101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204 元。
残疾人数 17 人,其中肢体残疾 16 人、聋哑残疾 1 人。
大洼社区。
共有 149 户, 446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142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287 元。
残疾人数 16 人,其中肢体残疾 10 人、视力残疾 4 人、智力残疾 1 人、精神残疾 1 人。占总人口的 3% 。
泊湾社区。
共有 85 户, 292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55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021 元。
残疾人数 12 人,其中肢体残疾 10 人、视力残疾 1 人、精神残疾 1 人。占总人口的 4%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4 人。
西山社区。
共有 115 户, 335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21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343 元。
残疾人数 5 人,其中肢体残疾 2 人、听力残疾 2 人、智力残疾 1 人。占总人口的 1.5%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1 人。
向阳社区。
共有 194 户, 616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190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240 元。
残疾人数 22 人,其中肢体残疾 16 人、听力残疾 1 人、聋哑残疾 3 人、视力残疾 1 人、智力残疾 1 人。占总人口的 3.5% 。
豹窝社区。
共有 132 户, 343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400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143 元。
残疾人数 10 人,其中肢体残疾 7 人、聋哑残疾 1 人、智力残疾 2 人。占总人口的 2.9%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3 人。
南庄一社区。
共有 492 户, 1440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254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100 元。
残疾人数 42 人,其中肢体残疾 26 人、听力残疾 1 人、聋哑残疾 5 人、视力残疾 4 人、智力残疾 4 人、精神残疾 2 人。占总人口的 3%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9 人。
南庄二社区。
共有 346 户, 1032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502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316 元。
残疾人数 30 人,其中肢体残疾 20 人、听力残疾 3 人、综合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1 人、智力残疾 4 人、精神残疾 1 人。占总人口的 0.2%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5 人、城镇低保 1 人。
瓦屋庄社区。
共有 251 户, 800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187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263 元。
残疾人数 30 人,其中肢体残疾 20 人、听力残疾 1 人、聋哑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6 人、智力残疾 2 人。占总人口的 3.7%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3 人。
北庄一社区。
共有 460 户, 1293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618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386 元。
残疾人数 52 人,其中肢体残疾 33 人、听力残疾 6 人、聋哑残疾 1 人、综合残疾 4 人、视力残疾 6 人、精神残疾 2 人。占总人口的 4%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11 人、城镇低保 1 人。
北庄二社区。
共有 200 户, 630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319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254 元。
残疾人数 22 人,其中肢体残疾 16 人、听力残疾 1 人、综合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2 人、智力残疾 2 人。占总人口的 0.04%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21 人、城镇低保 1 人。
后岔湾社区。
共有 260 户, 763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399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222 元。
残疾人数 25 人,其中肢体残疾 14 人、听力残疾 1 人、综合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4 人、智力残疾 4 人、精神残疾 1 人。占总人口的 0.97%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2 人。
甘水湾社区。
共有 128 户, 368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98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391 元。
残疾人数 15 人,其中肢体残疾 13 人、听力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1 人。占总人口的 0.5%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8 人。
北屯社区。
共有 475 户, 1510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338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152 元。
残疾人数 35 人,其中肢体残疾 26 人、听力残疾 1 人、聋哑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3 人、智力残疾 1 人。占总人口的 2%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15 人。
南屯社区。
共有 217 户, 738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260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263 元。
残疾人数 7 人,其中肢体残疾 4 人、聋哑残疾 1 人、智力残疾 2 人。占总人口的 1%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3 人。
烟台前社区。
共有 886 户, 2710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560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680 元。
残疾人数 48 人,其中肢体残疾 33 人、听力残疾 2 人、聋哑残疾 4 人、综合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2 人、智力残疾 4 人、精神残疾 2 人。占总人口的 2%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46 人。
鹿角湾社区。
共有 365 户, 965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242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254 元。
残疾人数 35 人,其中肢体残疾 15 人、听力残疾 1 人、聋哑残疾 1 人、综合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10 人、智力残疾 6 人、精神残疾 2 人。占总人口的 0.35%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8 人。
南营社区。
共有 372 户, 1179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746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371 元。
残疾人数 22 人,其中肢体残疾 16 人、聋哑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2 人、智力残疾 3 人。占总人口的 1.9%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5 人。
施沟社区。
共有 252 户, 842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353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399 元。
残疾人数 14 人,其中肢体残疾 10 人、聋哑残疾 1 人、智力残疾 2 人、精神残疾 1 人。占总人口的 1.6%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5 人。
董家河社区。
共有 269 户, 855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165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298 元。
残疾人数 46 人,其中肢体残疾 30 人、听力残疾 1 人、综合残疾 2 人、视力残疾 5 人、智力残疾 5 人、精神残疾 3 人。占总人口的 6%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24 人。
顾家岛社区。
共有 211 户, 667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113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271 元。
残疾人数 12 人,其中肢体残疾 6 人、听力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1 人、智力残疾 3 人、精神残疾 1 人。占总人口的 1.8%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4 人。
鱼鸣嘴社区。
共有 185 户, 610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48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344 元。
残疾人数 19 人,其中肢体残疾 10 人、聋哑残疾 1 人、综合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1 人、智力残疾 1 人、精神残疾 5 人。占总人口的 3%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16 人。
石岭子社区。
共有 151 户, 418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66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201 元。
残疾人数 10 人,其中肢体残疾 4 人、综合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2 人、精神残疾 3 人。占总人口的 2.3%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2 人。
刘家岛社区。
共有 360 户, 1170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280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299 元。
残疾人数 36 人,其中肢体残疾 19 人、听力残疾 1 人、聋哑残疾 4 人、言语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4 人、智力残疾 5 人、精神残疾 2 人。占总人口的 0.31%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9 人。
竹岔岛社区。
共有 186 户, 569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91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434 元。
残疾人数 6 人,其中肢体残疾 3 人、视力残疾 2 人、综合残疾 1 人。占总人口的 1%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1 人。
嘉陵江东路社区。
共有 1353 户, 1999 人。一名肢体残疾人。
珠江路社区。
共有 275 户, 659 人。残疾人数 4 人,其中肢体残疾 2 人、智力残疾 2 人。占总人口的 2% 。其中,城镇低保 1 人。
萧山路社区。
共有 2609 户, 8407 人。两名肢体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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