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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家岛街道残联简介

 

  道残联共有残疾人 917 名,为更好的服务于残疾人,街道残联做足工作,先后被评为 2003 年 -2004 年青岛市残联系统先进集体, 2003 年被司法部评为“残疾人维权示范岗”、 2005 年被区残联评为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

  建立健全了各级残联组织, 薛家岛街道残联 自 2005 年起 开展了街道和社区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活动,逐步 建成了街道、社区残疾人组织网络,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得到了区残联的充分肯定。

  街道办事处根据人员的调整,召开了残疾人代表大会,选举出了街道残联主席、副主席、理事长,在各社区成立了社区残疾人协会,推荐社区两委成员担任协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配备了专职残疾人干事,建立健全了街道残联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档案,加大投入资金近 2 万元,完善了街道残联、社区残疾人协会档案,把社区内的残疾人名单、活动、维权、信访等事宜记录在册,装盒存档,放入专柜,方便管理。档案由专职干事保管,并注意收集材料,不断的完善档案。制作了街道残联组织网络图、街道残联工作制度牌,多次派残联协管员到社区中进行监督、指导,使社区残疾人协会健全完善,把街道残联、社区残疾人工作做到了实处。

  结合残疾人协管员力量,不断地把我街道残联工作做到实处。将残疾人协管员根据其家庭住址进行划片分社区管理,每位协管员包 3-4 各社区,把所包社区内的残疾人基本情况熟悉掌握。将每周三定为残疾人协管员开会汇报工作时间,将上一周的工作情况做一简单汇报。由街道残联理事长、专职干事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布置本周工作重点。残疾人协管员在残联工作调查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方便了街道残联工作的开展,如遇到紧急调查时,向残疾人协管员询问,都能够得到及时地答复,更有效快捷的保证了残疾人工作的及时完成。

意见与反馈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协会主席

专职委员

萧山路社区居委会

苗秀莲

宋玉波

珠江路社区居委会

薛桂霞

范俊红

嘉陵江东路社区居委会

薛玉贞

李斋堂

薛家岛一社区居委会

薛申明

焦淑珍

薛家岛三社区居委会

郑  彦

王建亭

薛家岛四社区居委会

薛君庭

刘云菊

薛家岛五社区居委会

薛连军

闫志星

薛家岛六社区居委会

薛存明

薛春萍

兰东社区居委会

万洪生

刘善接

鹿角湾社区居委会

薛善灵

薛良吉

刘家岛社区居委会

刘洪运

范淑惠

石岭子社区居委会

刘德鹏

刘洪辉

施沟社区居委会

刘春晓

薛华廷

董家河社区居委会

薛洪功

薛清业

顾家岛社区居委会

顾洪家

顾增珍

渔鸣咀社区居委会

薛淑森

薛淑俊

南营社区居委会

刘建玉

刘新平

南屯社区居委会

王善敬

尹金明

北屯社区居委会

张瑞杰

马启运

烟台前社区居委会

逄国斌

范积聚

竹岔岛社区居委会

薛  虎

杨希民

安子社区居委会

薛宝敏

薛淑青

大洼社区居委会

王源斌

高明云

向阳社区居委会

薛中强

范英美

泊湾社区居委会

薛金青

薛金兵

辛岛社区居委会

薛京胜

薛平山

东山社区居委会

薛  建

薛东泰

西山社区居委会

薛连培

薛义洪

豹窝社区居委会

高振荣

赵吉明

南庄一社区居委会

薛龙述

王明章

南庄二社区居委会

薛志新

王成杰

瓦屋庄社区居委会

薛宝祥

薛守卫

北庄一社区居委会

薛鲁红

曾广法

北庄二社区居委会

肖永代

郭培珍

后岔湾社区居委会

郭效利

郭太珠

甘水湾社区居委会

薛洪光

薛洪利

 

兰东社区。

共有 364 户, 992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878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267 元。

残疾人数 20 人,其中肢体残疾 9 人、聋哑残疾 2 人、综合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3 人、智力残疾 3 人、精神残疾 2 人。占总人口的 2%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4 人。

 

 

薛家岛一社区。

共有 455 户, 1462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915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346 元。

残疾人数 33 人,其中肢体残疾 23 人、听力残疾 2 人、聋哑残疾 1 人、综合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3 人、智力残疾 2 人、精神残疾 1 人。占总人口的 2%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9 人。

 

 

薛家岛三社区。

共有 380 户, 1200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1100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492 元。

残疾人数 33 人,其中肢体残疾 20 人、听力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5 人、智力残疾 6 人、精神残疾 1 人。占总人口的 2%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20 人、城镇低保 1 人。

 

 

薛家岛四社区。

共有 487 户, 1401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723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380 元。

残疾人数 37 人,其中肢体残疾 31 人、听力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1 人、智力残疾 4 人。占总人口的 2.64%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7 人、城镇低保 1 人。

 

 

薛家岛五社区。

共有 362 户, 1100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628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500 元。

残疾人数 35 人,其中肢体残疾 18 人、听力残疾 7 人、聋哑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5 人、智力残疾 3 人、精神残疾 1 人。占总人口的 3%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9 人、城镇低保 1 人。

 

 

薛家岛六社区。

共有 603 户, 1789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1280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501 元。

残疾人数 58 人,其中肢体残疾 41 人、听力残疾 1 人、聋哑残疾 3 人、综合残疾 2 人、视力残疾 4 人、智力残疾 7 人。占总人口的 3%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12 人、城镇低保 2 人。

 

 

辛岛社区。

共有 589 户, 1938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321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255 元。

残疾人数 62 人,其中肢体残疾 38 人、听力残疾 9 人、聋哑残疾 3 人、视力残疾 6 人、智力残疾 4 人、精神残疾 2 人。占总人口的 3.24%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8 人、城镇低保 2 人。

 

 

 

东山社区。

共有 119 户, 423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289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210 元。

残疾人数 9 人,其中肢体残疾 9 人。占总人口的 2% 。

 

 

 

安子社区。

共有 138 户, 422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101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204 元。

残疾人数 17 人,其中肢体残疾 16 人、聋哑残疾 1 人。

 

 

 

 

大洼社区。

共有 149 户, 446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142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287 元。

残疾人数 16 人,其中肢体残疾 10 人、视力残疾 4 人、智力残疾 1 人、精神残疾 1 人。占总人口的 3% 。

 

 

 

泊湾社区。

共有 85 户, 292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55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021 元。

残疾人数 12 人,其中肢体残疾 10 人、视力残疾 1 人、精神残疾 1 人。占总人口的 4%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4 人。

 

 

 

西山社区。

共有 115 户, 335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21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343 元。

残疾人数 5 人,其中肢体残疾 2 人、听力残疾 2 人、智力残疾 1 人。占总人口的 1.5%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1 人。

 

 

 

向阳社区。

共有 194 户, 616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190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240 元。

残疾人数 22 人,其中肢体残疾 16 人、听力残疾 1 人、聋哑残疾 3 人、视力残疾 1 人、智力残疾 1 人。占总人口的 3.5% 。

 

 

 

豹窝社区。

共有 132 户, 343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400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143 元。

残疾人数 10 人,其中肢体残疾 7 人、聋哑残疾 1 人、智力残疾 2 人。占总人口的 2.9%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3 人。

 

 

 

南庄一社区。

共有 492 户, 1440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254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100 元。

残疾人数 42 人,其中肢体残疾 26 人、听力残疾 1 人、聋哑残疾 5 人、视力残疾 4 人、智力残疾 4 人、精神残疾 2 人。占总人口的 3%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9 人。

 

 

南庄二社区。

共有 346 户, 1032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502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316 元。

残疾人数 30 人,其中肢体残疾 20 人、听力残疾 3 人、综合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1 人、智力残疾 4 人、精神残疾 1 人。占总人口的 0.2%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5 人、城镇低保 1 人。

 

 

瓦屋庄社区。

共有 251 户, 800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187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263 元。

残疾人数 30 人,其中肢体残疾 20 人、听力残疾 1 人、聋哑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6 人、智力残疾 2 人。占总人口的 3.7%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3 人。

 

 

北庄一社区。

共有 460 户, 1293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618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386 元。

残疾人数 52 人,其中肢体残疾 33 人、听力残疾 6 人、聋哑残疾 1 人、综合残疾 4 人、视力残疾 6 人、精神残疾 2 人。占总人口的 4%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11 人、城镇低保 1 人。

 

 

北庄二社区。

共有 200 户, 630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319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254 元。

残疾人数 22 人,其中肢体残疾 16 人、听力残疾 1 人、综合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2 人、智力残疾 2 人。占总人口的 0.04%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21 人、城镇低保 1 人。

 

 

后岔湾社区。

共有 260 户, 763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399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222 元。

残疾人数 25 人,其中肢体残疾 14 人、听力残疾 1 人、综合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4 人、智力残疾 4 人、精神残疾 1 人。占总人口的 0.97%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2 人。

 

 

甘水湾社区。

共有 128 户, 368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98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391 元。

残疾人数 15 人,其中肢体残疾 13 人、听力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1 人。占总人口的 0.5%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8 人。

 

 

 

北屯社区。

共有 475 户, 1510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338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152 元。

残疾人数 35 人,其中肢体残疾 26 人、听力残疾 1 人、聋哑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3 人、智力残疾 1 人。占总人口的 2%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15 人。

 

 

南屯社区。

共有 217 户, 738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260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263 元。

残疾人数 7 人,其中肢体残疾 4 人、聋哑残疾 1 人、智力残疾 2 人。占总人口的 1%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3 人。

 

 

 

烟台前社区。

共有 886 户, 2710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560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680 元。

残疾人数 48 人,其中肢体残疾 33 人、听力残疾 2 人、聋哑残疾 4 人、综合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2 人、智力残疾 4 人、精神残疾 2 人。占总人口的 2%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46 人。

 

 

鹿角湾社区。

共有 365 户, 965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242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254 元。

残疾人数 35 人,其中肢体残疾 15 人、听力残疾 1 人、聋哑残疾 1 人、综合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10 人、智力残疾 6 人、精神残疾 2 人。占总人口的 0.35%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8 人。

 

 

南营社区。

共有 372 户, 1179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746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371 元。

残疾人数 22 人,其中肢体残疾 16 人、聋哑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2 人、智力残疾 3 人。占总人口的 1.9%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5 人。

 

 

施沟社区。

共有 252 户, 842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353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399 元。

残疾人数 14 人,其中肢体残疾 10 人、聋哑残疾 1 人、智力残疾 2 人、精神残疾 1 人。占总人口的 1.6%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5 人。

 

 

董家河社区。

共有 269 户, 855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165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298 元。

残疾人数 46 人,其中肢体残疾 30 人、听力残疾 1 人、综合残疾 2 人、视力残疾 5 人、智力残疾 5 人、精神残疾 3 人。占总人口的 6%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24 人。

 

 

顾家岛社区。

共有 211 户, 667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113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271 元。

残疾人数 12 人,其中肢体残疾 6 人、听力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1 人、智力残疾 3 人、精神残疾 1 人。占总人口的 1.8%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4 人。

 

 

鱼鸣嘴社区。

共有 185 户, 610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48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344 元。

残疾人数 19 人,其中肢体残疾 10 人、聋哑残疾 1 人、综合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1 人、智力残疾 1 人、精神残疾 5 人。占总人口的 3%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16 人。

 

 

石岭子社区。

共有 151 户, 418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66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201 元。

残疾人数 10 人,其中肢体残疾 4 人、综合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2 人、精神残疾 3 人。占总人口的 2.3%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2 人。

 

 

刘家岛社区。

共有 360 户, 1170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280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299 元。

残疾人数 36 人,其中肢体残疾 19 人、听力残疾 1 人、聋哑残疾 4 人、言语残疾 1 人、视力残疾 4 人、智力残疾 5 人、精神残疾 2 人。占总人口的 0.31%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9 人。

 

 

竹岔岛社区。

共有 186 户, 569 人。 2006 年集体经济纯收入 91 万元,农村人均收入 7434 元。

残疾人数 6 人,其中肢体残疾 3 人、视力残疾 2 人、综合残疾 1 人。占总人口的 1% 。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1 人。

 

嘉陵江东路社区。

共有 1353 户, 1999 人。一名肢体残疾人。

 

珠江路社区。

共有 275 户, 659 人。残疾人数 4 人,其中肢体残疾 2 人、智力残疾 2 人。占总人口的 2% 。其中,城镇低保 1 人。

 

萧山路社区。

共有 2609 户, 8407 人。两名肢体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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